通過農機銷售企業擔保
這種模式的基本做法是,農機銷售企業和金融機構合作,企業用自己的資產抵押,相關金融機構給予一定額度的授信,在授信范圍內,農機銷售企業為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提供擔保,獲得銀行貸款。風險由銀行和農機銷售企業共擔,可以促進農機銷售企業的銷售,也解決了農民融資難題。缺點是提高了農民貸款費用。因為農機銷售企業承擔部分風險,所以增加了擔保費??赏ㄟ^銀行降息、銷售企業讓利、政府補貼等方式,降低農民貸款成本。
以購機補貼權利作為質押
這種操作模式是在當前“全價購機、直補到卡”的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方式衍生出來的。主要做法是農民得到農機購置補貼權利并核定了享受政府支持的資金額,銀行按此資金額給農民放貸,政府補貼資金到位后直接還入銀行,農民只需和銀行結清利息即可。
以農機具為抵押
在各地的探索中,除了為購置農業機械貸款外,還出現了利用農業機械作為抵押物進行貸款,支持農業機械化及農業生產發展的模式。
通過農村小額信貸公司擔保
農村小額信貸公司是近年來活躍在農村的新的金融機構,他們的特點是網點分散,放貸手續簡化,資金周轉靈活。